工信厅节函〔2023〕305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有关中央企业: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加快推进新型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化,推动制造业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,提升企业绿色设计水平,按照《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》(工信厅节函〔2023〕73号)要求,经企业自评估、地方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和信息化主管部门(或中央企业)推荐、专家评审、网上公示等程序,确定了107家企业为第五批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,现予公布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示范企业要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,不断加强绿色设计创新开发能力和管理水平,持续提升绿色产品(服务)供给能力和市场影响力。每年3月底前将绿色设计动态管理表电子版通过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(https://green.miit.gov.cn)报送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和信息化部(节能与综合利用司)。
二、各地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强对示范企业的指导和服务,跟踪掌握工作进展,做好动态管理审核并及时上报。要结合实际继续做好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,主动引导本地区、本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实践,发挥示范效应,推动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产品绿色设计示范工作不断深化。
三、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的监督管理,完善名单动态管理机制,评估上报的动态管理表,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核,不再符合示范企业要求的单位及时从名单除名。
附件: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(第五批).wps
开云电子-(中国)有限科技公司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2023年11月9日